教学质量管理处
 网站首页  组织机构  通知公告  特色展台  媒体聚焦  政策文件 
当前位置: 首页>>新一轮审核评估>>组织机构
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根据学校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对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进行调整(江海大校办〔2024〕4号)。

组长:许峰 宁晓明

常务副组长:马廷淮

副组长:李梅英 金芙蓉 朱国军 郑利军 申欣 张元良 徐军田 徐双俊

成员: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

1.全面领导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评建工作,研究部署评建工作总体安排。

2.深入分析研究评估政策和文件精神,研究决定评建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提供条件保障。

3.指导评建办公室及各工作组开展工作,落实工作举措;审定学校评建工作方案、阶段任务和自评报告等相关材料。


二、评建办公室

主任:分管教学工作校领导

副主任:教学质量管理处、教务处主要负责人

成员:校长办公室、发展规划处、人事处、学生工作处、招生与就业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评建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负责评建日常工作。

2.研究提出与审核评估有关的需提交学校评建工作领导小组、校长办公会或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与重大事项。

3.制定学校审核评估评建工作方案,分解评建任务,落实目标责任,细化工作安排。

4.布置并协助指导各教学单位的评建工作,组织开展校内专项检查与专项评估,组织落实校审核评估自评工作。

5.及时汇总和发布评建工作进展情况,梳理与审核各责任单位提交的评估材料,研究和协调解决评建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6.完成《江苏海洋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

7.跟踪了解与研究省内外审核评估最新动向,加强与教育主管部门及有关院校的联系沟通工作。

8.制定线上评估条件保障工作方案和入校评估接待方案。

9.提供线上评估工作的技术支持(包括线上看课听课、线上访谈座谈、线上调阅材料等)和网络布局。

10.协调、督促、检查各类教育教学资源建设、育人环境建设、校园环境整治等工作,为审核评估工作提供条件保障。

11.完成校评建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专项工作组

评建办公室下设8个专项工作组,各项目组按照指标体系完成对标建设、数据采集、统计分析等工作,完成分项自评报告。具体如下:

1)办学方向项目组

组长:发展规划处主要负责人

成员:综合考核工作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教务处、财务处和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人

2)培养过程项目组

组长:教务处主要负责人

成员:教学质量管理处、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创新创业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负责人,各教学单位负责人

3)教学资源项目组

组长:教务处主要负责人

成员: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创新创业学院负责人,各教学单位负责人

4)教师队伍项目组

组长:人事处主要负责人

成员: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负责人,各教学单位负责人

5)学生发展项目组

组长:学生工作处主要负责人

成员:团委、教务处、招生与就业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负责人,各教学单位负责人

6)质量保障项目组

组长:教学质量管理处主要负责人

成员:教务处负责人、各教学单位负责人

7)教学成效项目组

组长:招生与就业处主要负责人

成员:教务处、人事处、财务处、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各教学单位负责人

8)条件保障组

组长:校长办公室主要负责人

成员:财务处、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后勤管理处、信息化中心负责人、各教学单位负责人


三、教学单位工作组

组长:教学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

副组长:教学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

成员:系(中心)主任、专业负责人、党政办、教学办和学工办负责人。

主要职责:

1.按照学校审核评估评建工作总体要求,制定本单位审核评估评建工作方案,落实本单位审核评估评建工作措施。

2.做好本单位审核评估评建工作组织、动员工作,确保全员参与,全员投入。

3.按照指标体系完成基础数据采集工作,整理完善各项教学档案和管理材料,进一步健全专业质量标准、学院或专业管理制度。

4.完成专业评估和课程评估自评工作。

5.提供各分项自评报告撰写所需素材。

6.根据各专项组的要求,完成本单位所有教学档案、典型案例、支撑材料等的收集、整改等工作;完成教学档案(包括毕业论文/设计、试卷、实习实践报告等)电子化,做好纸质(电子)调档及审核等工作;做好线上评估和入校评估期间的看课听课、访谈座谈、走访等准备。

7.完成校评建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校风建设组

组长:分管学生工作校领导

副组长:宣传部主要负责人

成员: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团委负责人、各教学单位负责人

主要职责:

1.制定宣传方案,做好评建信息宣传报道工作。

2.组织、动员全校师生参与评建工作,推进校风、教风、学风和校园文化建设。

3.负责学校整体文化氛围营造工作。

4.负责审核评估工作期间影像记录、留存工作。


五、工作督查组

组长:校纪委书记

副组长:纪委办公室主要负责人

成员:教学质量管理处、教务处、综合考核工作办公室负责人

主要职责:

1.负责对各单位、部门审核评估评建工作纪律、工作态度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2.向评建领导小组汇报督查情况。

3.向责任单位反馈督查结果,明确整改内容和整改时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 江苏省教育厅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59号
版权所有: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网
电话:0518-85895000   邮编:22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