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进一步营造全校上下重视教学、支持教学、服务教学的良好氛围,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教风、学风建设,推进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根据《江苏海洋大学听课制度的若干规定》,现就做好本学期领导干部听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听课范围
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列入本科人才培养方案,面向全日制本科生开设的所有课程。
二、听课人员和节次要求
校领导、教学单位及有关教学、科研、宣传、人事、学生管理、实验室管理、国际合作等部门的中层干部,每人听课不少于5学时,其中校党委书记、校长及分管教学、科研、思政工作的校领导至少听思政课1学时。
三、听课形式
1. 平行班跟踪听课。听不同任课教师讲授的同一门或同一类型课程,重点督查课程的教学模式和教学效果。
2. 教师跟踪听课。听同一位任课教师讲授的课程,重点督查教师的教学态度和教学能力。可以重点关注新教师及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学院排名靠后的教师。
3. 班级跟踪听课。听同一个班级不同任课教师讲授的课程,重点督查班级的学习风气和学习成效。
四、听课管理
1. 学校领导和职能部门领导经常性深入课堂听课,及时了解教学一线信息,检查教学秩序、教学方法和手段、教风学风情况等,不断加强和改进教育教学管理,促进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2. 按学院进行分组听课。学院领导安排在本学院小组,部分机关部门领导按学科背景分组,每组联系人由所在学院主要负责人担任,制定听课计划,做好组织和协调工作。具体听课分组详见附件。
3. 领导干部听课后,应加强与授课教师和学生的沟通交流,了解教学相关意见和建议,并填写《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及时将听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反馈给相关学院或部门,加强研究和解决。
4. 全部听课结束后,由各听课组负责人收集汇总听课表,并召开教学交流会,对本组听课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和反馈。
5. 各听课组于18周周三(6月18日)前,将本组领导干部听课后填写的《江苏海洋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听课计划、听课情况一览表、教学交流会纪要、听课总结的电子文档和纸质版材料一并提交至教学质量管理处。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85895106(6106)。
校长办公室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