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大校办〔2023〕8号
江苏海洋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学校创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的攻坚之年,是学校谋划新征程、启航新发展的第五次党代会召开之年。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推进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落实《江苏海洋大学一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实施方案》,根据《江苏海洋大学2023年党政工作要点》《江苏海洋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评建工作方案》,扎实做好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迎评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决破除“五唯”顽瘴痼疾,确保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本科教育教学核心地位。以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为契机,以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核心竞争力为重点,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凝心聚力引导学校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以“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先进理念引领改革,以评估要点指标推动改革,以评估整改促进改革,全面提升人才培养目标的达成度、社会需求的适应度、师资和条件的保障度、质量保障运行的有效度、学生和用人单位的满意度,推动学校建设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质量文化。
2023年上半年,构建全员参与、协调联动的“评—建—改”一体化工作机制,以“自评报告”撰写为载体,以规范教学档案为基点,以专家指导、全程督查、模拟评估为手段,对标建设整改,坚持问题导向、以评促强,完善以学生为中心、以育人为主线的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扎实做好迎评准备工作。下半年,学校以积极的教学状态迎接评估专家线上评审和入校评估。
二、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完善工作机制
1. 调整领导小组
组 长:王自力 宁晓明
常务副组长:严云洋
副组长:李梅英 许兴友 陈先宏 金芙蓉 朱国军
郑利军 申 欣
成 员: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纪委机关、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团委、发展规划处、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招生与就业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财务处、后勤管理处、信息化中心、继续教育学院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各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
充实评建工作队伍
抽调专门人员,增加评建办公室工作力量。
设立咨询专家组。咨询专家组主要职责:
(1)深入分析研究评估政策和文件精神,对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进行专题研究。
(2)对学校审核评估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根据学校审核评估工作目标和任务部署,开展定期指导和检查,针对工作重点开展专家讲座、报告或培训。
(4)对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档案管理、实验室建设、实践实习基地建设、教风学风、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的参评材料进行校内评审,参加评估模拟演练,并提出整改意见建议。
(二)开展评建工作
1.发布自评报告撰写指南
根据学校组织召开的7次专题学习会议,在专项工作组分项总结的基础上,梳理出审核评估指标体系中各审核重点的工作支撑体系,发布自评报告撰写指南,指导自评报告撰写。
牵头部门:教学质量管理处
完成内容:发布《江苏海洋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撰写指南》
完成时间:2023年2月25日
2.开展全面对标检查
按照《江苏海洋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撰写指南》,各专项工作组、各学院对照评估重点内容和指标体系,全面检查、评估一级指标建设成效。
牵头部门:各专项工作组组长单位
参与部门(单位):各专项工作组成员单位、各学院
完成内容:完善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支撑要素
完成时间:2023年3月10日
3.撰写分项自评报告
依据《江苏海洋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撰写指南》,各专项工作组组织撰写分项自评报告。
牵头部门:各专项工作组组长单位
参与部门(单位):各专项工作组成员单位、各学院
完成内容:完成审核评估分项自评报告
完成时间:2023年3月25日
4.撰写学院自评报告
依据《江苏海洋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撰写指南》,各学院完成本学院审核评估自评报告。
牵头部门:各学院
完成内容:完成学院审核评估自评报告
完成时间:2023年3月30日
5.整理评估支撑材料
各专项工作组对标梳理对评估项目和要素起到支撑作用的证据性材料,并结合条线工作,指导各学院完成支撑材料搜集、整理工作。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各学院在日常教学管理、教学实践活动中形成基础教学材料,建立具有原始性、真实性和规范性的教学档案目录。
牵头部门:各专项工作组组长单位、各学院
参与部门(单位):各专项工作组成员单位
完成内容:形成系列支撑材料,建立教学档案目录
完成时间:2023年4月5日
6.开展第一轮分项检查
学校组织对各专项工作组形成的自评报告、支撑材料、教学基本状态数据进行第一轮全面检查,形成整改清单,明确整改内容和整改时限。
牵头部门:评建办公室
参与部门(单位):各有关部门
完成内容:形成第一轮分项检查整改清单
完成时间:2023年4月10日
7.完善分项评估材料
根据第一轮分项检查整改清单,找亮点、补短板,健全并落实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分项自评报告、支撑材料、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提高评建质量。
牵头部门:各专项工作组组长单位
参与部门(单位):各专项工作组成员单位
完成内容:进一步完善自评报告和支撑材料
完成时间:2023年4月25日
开展第一轮学院检查
学校组织对各学院形成的教学档案(教学材料)、支撑材料及自评报告进行第一轮全面检查,形成整改清单,明确整改内容和整改时限。
牵头部门:评建办公室
参与部门(单位):各学院
完成内容:形成第一轮学院检查整改清单
完成时间:2023年4月30日
9.完善学院评估材料
根据第一轮学院检查整改清单,找亮点、补短板,健全并落实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教学档案(教学材料)和学院自评报告内容,提高评建质量。
牵头部门:各学院
完成内容:进一步完善学院自评报告,规范教学档案
完成时间:2023年5月10日
10.撰写学校自评报告
评建办公室对学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进行科学系统分析,从整体上把握学校教学工作的发展变化和当前状况,撰写《江苏海洋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初稿),完成支撑材料的系统整理。
牵头部门:评建办公室
参与部门(单位):各专项工作组、各学院
完成内容:形成《江苏海洋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初稿)及支撑材料
完成时间:2023年5月15日
11.开展第二轮全面检查
学校组织对各部门、各学院形成的教学档案(教学材料)、支撑材料、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及自评报告进行第二轮全面检查,形成整改清单,并在规定时限内持续改进。
牵头部门:评建办公室
参与部门(单位):各部门、各学院
完成内容:形成第二轮检查整改清单并完成整改
完成时间:2023年6月15日
12.形成系列自评报告
各专项工作组、各学院和评建办公室进一步研讨分项自评报告、学院自评报告和《江苏海洋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同步补充完善支撑材料。
牵头部门:各专项工作组组长单位、各学院、评建办公室
参与部门(单位):各专项工作组成员单位
完成内容:完善《江苏海洋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学院自评报告及支撑材料
完成时间:2023年6月30日
(三)接受审核评估
1. 组织模拟评估
评建领导小组模拟演练评估专家线上评审和入校评估。
牵头部门:评建办公室
参与部门(单位):各专项工作组、各学院、校风建设组
完成内容:形成整改清单,明确整改内容和整改时限
完成时间:2023年7月15日
2. 持续改进
结合前期自评自查和模拟演练结果,精准把握审核评估指标体系内涵,系统、全面把控本科教育教学办学情况,对工作重点和薄弱环节持续改进。条件保障组完成基础教学设施设备改造和维护、教育教学资源检查、校园环境整治等相关条件保障工作,完成线上评估技术支持和网络布局等。
牵头部门:各专项工作组组长单位、各学院
参与部门(单位):评建办公室、各专项工作组成员单位
完成内容:全面呈现学校本科教学成效,完善线上评审和入校评估保障条件
完成时间:2023年8月10日
3. 专家进校前准备工作
(1)制定评估工作方案,组建工作网络,准备与项目管理员对接相关工作。
(2)完成《江苏海洋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和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呈报评建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提交审核评估管理系统。
(3)编发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宣传小册子。
(4)完成专家评估所需的案头材料。
(5)做好联络员培训和评估专家入校评估的接待准备工作。
牵头部门:评建办公室
参与部门(单位):校长办公室、教务处、各专项工作组、各学院
完成时间:开始评估前
4 接受省教育厅评估
(1)配合评估专家组调阅审阅材料,安排线上访谈座谈和听课看课。
(2)根据线上评审反馈的问题清单,对专家组提出的存疑问题做出回应,及时完善自评报告补充说明。
(3)专家入校评估期间,配合专家做好服务保障工作,为专家提供便利的工作条件,协助专家开展现场考查。
牵头部门:评建办公室
参与部门(单位):各专项工作组、各学院、校风建设组
完成时间:评估结束
5. 制定整改工作方案
学校在评估后召开专题会议,对评估工作进行及时总结。依据《江苏海洋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和《审核评估报告》(含问题清单),认真查摆问题,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制定《江苏海洋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方案》。
牵头部门:评建办公室
参与部门(单位):各专项工作组、各学院
完成时间:《审核评估报告》(含问题清单)审定发布60日内
(四)做好评建宣传
制定宣传方案,做好评建信息宣传报道工作。组织、动员全校师生参与评建工作,推进校风、教风、学风和质量文化建设,营造学校整体文化氛围。
牵头部门:党委宣传部
参与部门(单位):校风建设组成员单位、各学院
完成内容:评建信息宣传到位,推进优良校风建设
完成时间:持续性开展
(五)组织全程督查
工作督查组对评建工作纪律、工作态度和工作进展情况开展全程督查,向评建工作领导小组汇报督查情况,向责任单位反馈督查结果,明确整改内容和整改时限。
牵头部门:纪委机关
参与部门(单位):工作督查组成员单位、各学院
完成内容:准确掌握自评工作进度,落实督查结果反馈和整改
完成时间:持续性开展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在学校党委、行政统一领导下,建立党政齐抓共管、职能部门和院系联动的工作机制,把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作为各单位“一把手”工程,准确把握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抓紧抓实各项工作环节。
(二)提高站位。各部门、各学院应充分认识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和系统性,紧扣立德树人目标,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强统筹实施,积极主动做好相关工作,切实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确保评估取得实效。
(三)强化协同。各部门、各学院按照工作任务分工,明确主体职责,加强工作联动,注重协同合作,稳步推进自评自建和持续改进工作的有序开展。
(四)狠抓落实。各专项工作组、各部门、各学院按照工作推进方案进程安排,制定专项工作组、部门和学院实施计划,切实把握好各项工作的时间进度和完成质量,领导靠前指挥,实施动态监督,确保优质、高效、如期完成审核评估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