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强化教学质量监控,切实做好学生评教工作,根据《江苏海洋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办法》(江海大教质〔2023〕5号)和《中共江苏海洋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江海大委〔2020〕46号),从本学期开始,学生评教分两轮进行,其中前八周结课的课程,安排第一轮学生评教,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本学期第一轮学生评教从第10周周五(2025年11月7日)开始,至第11周周五(2025年11月14日)结束。测评期间为避免因访问量过大造成网络拥堵,按学院分组实行错峰测评,请各学院原则上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测评,具体安排见附件1。
二、参加对象
1.凡涉及前八周结课课程的相关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均应参加学生评教。
2.本学期某门课程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同时取消对该课程的评教资格,各学院于2025年11月5日前报送《学院取消评教资格学生汇总表》(pdf版,须经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详见附件2。
三、参评课程
前八周结课课程。
四、测评内容
学生评教包括教学评价和师德评价两方面内容。接受教学评价的课程为本学期理论课程、实验实践课程和体育课程,以正方教务管理系统课表安排为准。
五、测评方式
1.参加评教的学生根据系统使用指南(附件3),通过电脑或手机登录“江苏海洋大学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系统”,按照指定流程进行评价。用户名为学生学号,初始密码为jou加本人身份证号码后八位。
2.为保证系统正常运行,电脑登录需使用Chrome、360(极速模式)和IE10以上版本的浏览器。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评教工作,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宣传,引导学生认真参与,客观公正评价。
2.精心组织,有序推进。学生评教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间要求紧。各学院应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按期完成,确保参评率和准确性。
3.严明纪律,确保质量。各学院要及时了解学生参评情况,参评率低于90%的班级要及时组织补评。校院两级管理人员要遵守保密纪律,不得向无关单位和人员公开评价相关数据。
在测评过程中,如果发现问题,请学院及时与教学质量管理处联系。
联系人:李景杰;联系电话:85895106(6106)。
附件:1.2025-2026-1学期第一轮学生评教分组情况一览表
2.2025-2026-1学期学院取消评教资格学生名单汇总表
3.“江苏海洋大学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系统”使用指南
校长办公室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