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大校办〔2022〕72号
各单位、各部门:
为维护正常教学秩序,提高本科教学质量,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总体安排,学校决定10月31日至11月11日(第10、11周)开展期中本科教学检查,包含“4+0”联合培养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期中本科教学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严云洋
副组长:刘平昌 乔斌 安俊丽
成 员:燕姣云 孙国红 吴美玉 祝春水 李庭古 李守刚
2.各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检查小组,做好期中本科教学检查的落实工作,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学校层面检查
(一)教学运行检查
1.检查时间:10月31日至11月4日。
2.检查内容:
(1)整体教学运行状态。
(2)理论教学。
(3)实践教学。
3.检查人员:教学质量管理处、教务处、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劳动教育实践中心)、通灌校区管委会和应用技术学院领导及有关人员,具体检查安排见附件1。
4.检查方式:教学质量管理处会同教务处等有关单位对学校的总体教学秩序进行现场检查。
5.检查要求:
(1)每人至少随机抽查两个班级到课人数。
(2)填写《本科教学检查情况记录表》,认真记录异常情况。
(3) 检查结束后,联络员向教学质量管理处提交检查记录。
(二)专项检查
1.检查时间:11月7日至11月11日,检查组检查各学院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 检查内容:
(1)各学院劳动教育开展情况。(重点)
(2)马工程教材在课堂中的使用情况。(重点)
(3)2021-2022-2学期期末考试试卷及相关材料,包括原始试卷(A、B、C卷)、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学生成绩考核登记簿、课程成绩单、课程小结及考试分析表等全部材料。
(4)2022-2023-1学期补考试卷。
(5)抽查 2022届本科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开题、答辩、论文送审及纸质材料归档情况。
(6)2021-2022-2学期专项检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3.检查人员:校本科教学督导组专家。
4.检查地点:具体场地由各学院负责安排。
5.检查要求:
(1)凡须归档的材料,均须有归档目录,由检查组根据实际情况抽查。各学院根据检查内容提供相关材料,重点项目列表见附件2。
(2)各检查组在检查当天向学院初步反馈意见,在11月18日之前向教学质量管理处提交专项检查表、汇总表及工作总结。
(3)总结期中本科教学检查情况,教学质量管理处对专家抽查意见集中整理,最终形成书面报告。
(4)各学院根据校本科教学督导组专家反馈意见和建议及时整改。
(5)教学质量管理处根据专项检查情况,酌情安排跟踪检查。如发现严重问题及时报告教学质量管理处,按照《江苏海洋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处理。
(三)校级师生座谈会
教学质量管理处牵头召开学校层面师生座谈会,并采用适当形式反馈。
三、学院层面检查
(一)制定检查计划
按照本通知要求,学院制定期中本科教学检查计划。
(二)督促领导干部和同行教师听课
各学院督促领导干部和同行教师听课、交流,完成规定听课任务,并填写听课记录,听课评价表由各学院留存。
(三)组织教师自查
教师对个人的教学情况进行总结,填写《期中本科教学检查教师自查表》(已结课及刚开课的课程除外),在个人自查的基础上,以系(教研室)为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对照期中本科教学检查教师自查表,实事求是做出评价。
(四)组织院级本科教学师生座谈会
各学院在12周前组织召开本单位的本科教学学生和教师座谈会。
(五)学院自查
各学院按照工作计划集中开展期中本科教学检查,对检查结果及时汇总、反馈和整改。并将计划与总结(附件3)于11月25日之前以书面形式(附电子文档)报教学质量管理处。
各学院应充分重视本次期中本科教学检查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并对检查结果进行研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落实。
附件:1. 2022-2023-1学期期中本科教学秩序检查安排
2. 2022-2023-1学期期中本科教学专项检查重点项目列表
3. 2022-2023-1学期期中本科教学检查总结
江苏海洋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