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大校办〔2024〕7号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
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教学安排和相关要求,为保障新学期本科教育教学工作有序运行,以最佳的工作状态迎接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学校决定在开学前后,对全校教学秩序、教学资源保障情况和有关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 在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监控领导小组的统筹领导下,学校成立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组,统筹加强和组织实施期初教学检查工作。
组 长:马廷淮
成 员:校本科教学督导组,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信息化中心、教学质量管理处等部门有关人员。
2. 各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学院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小组,根据学校总体要求和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检查时间
2月22日—3月8日
三、检查方式
以各学院自查为主,要求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学校通过领导干部听课巡查、校检查组教学巡查和教学督导组线上线下巡课等方式,全面开展实地检查和随机抽查,促进教学工作持续改进。
检查内容
(一)开学前教学准备情况
1. 教学、实验管理人员到岗情况;
2. 学生按期返校报道注册及教材领取情况;
3. 各门课程(含实验、实践课)教学材料是否齐全完备,包括: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进程表、教材、教案、课件、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等有关材料;
4. 检查各教学场所(教室、实验室、计算机房、体育场等)设备设施的运行准备及安全、环境卫生等情况。
(二)新学期教学运行情况
1. 检查教师严格按照课表安排到课情况、课堂运行状态,特别是新开课、开新课和外聘教师课堂教学等情况;
2. 检查学生学习状况,包括是否按时上课,有无迟到、早退及旷课,以及课堂纪律、课堂听讲和学习气氛等情况;
3. 检查毕业设计(论文)按期进展情况、实验室及实习实训场地设施设备的运行完好和满足教学情况;
4. 课程期初补考组织实施、巡考落实等情况;
5. 对上学期期中教学检查专家组反馈意见的落实整改情况。
(三)教学基础档案材料核查
1. 检查上学期各类教学基础档案材料的规范存档情况;
2. 检查各学院根据教务处制订的《进一步核查教学材料工作要点》,对教学基础档案材料核查工作的完成情况,重点是培养方案、课程大纲,以及2022、2023两个自然年的试卷、毕业设计(论文)等材料。
五、检查要求
1. 各单位和部门应高度重视,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工作方案,对照新一轮审核评估要求,组织开展有计划、有重点、有特色、见成效的期初教学检查活动,全面掌握教学准备情况和教学运行状态,以检查促改进、以检查促提高,不断提升学生学习获得感和满意度。
2. 开课第一天,各教学单位要通过听课、巡课等方式,及时掌握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情况,针对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解决,保证新学期教学工作顺利开展。学校开学第一天检查安排如下。
日 期 |
组长 |
检查组成员 |
联络员 |
校区 |
2月26日 |
许 峰 |
安俊丽 燕姣云 吴美玉 李庭古 |
李景杰 |
苍梧 |
宁晓明 |
孙国红 张根友 赵求勇 隋福利 |
朱 艳 |
宋跳 |
马廷淮 |
仲崇宏 沈加君 祝春水 |
刘 媛 |
通灌 |
3. 请各教学单位于3月15日前,将期初教学检查计划、总结电子版和盖章后的纸质版提交教学质量管理处。
联系人:李景杰,联系电话:6106。
江苏海洋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