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2023-2024-1学期学生评教和教师评学工作,根据《江苏海洋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办法》(江海大教质〔2023〕5号)和《中共江苏海洋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江海大委〔2020〕46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本学期学生评教和教师评学从第18周周二(1月2日)开始,至第19周周二(1月8日)结束。测评期间为避免因访问量过大造成网络拥堵,按学院分组实行错峰测评,请各学院原则上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测评,具体安排见附件1。
二、参加对象
1.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均应参加学生评教。
2.本学期某门课程缺课达三分之一的学生,取消对该课程的评教资格,各单位于2023年12月29日前报送《学院取消评教资格学生汇总表》,详见附件2。
3.本学期除承担军训、大学物理实验、形势与政策、公共体育课程、素质拓展选修课和工程训练课程的教师外,其他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教师均应参加教师评学。
三、测评内容
1.学生评教包括教学评价和师德评价两方面内容。接受教学评价的课程为本学期理论课程、实验实践课程和体育课程,以正方教务管理系统课表安排为准。师德评价主要是对承担上述课程的教师师德表现进行单独评价。
2.教师评学主要是对本学期本人任课班级的学风状况进行总体评价。
四、测评方式
1.参加评教的学生根据操作指南(附件3),通过电脑或手机登录“江苏海洋大学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系统”(网址见附件3),按照指定流程进行评价。用户名为学生学号,初始密码为jou加本人身份证号码后八位。
2.参加评学的教师根据附件提供的操作指南,通过电脑或手机登录“江苏海洋大学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系统”(网址见附件3),按照指定流程进行评价。用户名为教师工作证编号,初始密码为jou加本人身份证号码后八位。
3.为保证系统正常运行,根据系统开发公司要求,电脑登录需使用Chrome、360(极速模式)和IE10以上版本的浏览器。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评教和教师评学工作,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宣传,使广大师生认识到学生评教和教师评学是广大师生的权利和义务,积极参与评价工作,帮助学校提高教学质量。
2.精心组织,有序推进。学生评教和教师评学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间要求紧。各学院要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按期完成,确保参评率和准确性。
3.严明纪律,确保质量。各学院要及时了解学生参评情况,参评率低于90%的班级要及时组织补评。评价应严格按照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校院两级管理人员要遵守保密纪律,不得向无关单位和人员公开评价数据和结果。
在测评过程中,如果发现问题,请学院及时与教学质量管理处教学质量科联系。
联系人:李景杰 联系电话85895106(6106)
附件:1.学生评教和教师评学分组情况一览表
2.学院取消评教资格学生名单汇总表
3.“江苏海洋大学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系统”使用指南
江苏海洋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