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领导干部深入课堂了解和掌握教学一线情况,发现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是加强教学质量监控,促进教风学风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根据《江苏海洋大学听课制度的若干规定》(江海大教质〔2019〕14号),现就本学期领导干部听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听课人员和节次要求
校领导,学院及有关宣传、人事、学生管理、教学、科研、实验室管理、国际合作等部门的中层干部,每人听课不少于5节。鼓励其他中层干部参加听课活动,提出教学改进建议。
二、听课形式
1.平行班跟踪听课。听不同任课教师讲授的同一门或同一类型课程,重点督查课程的教学模式和教学效果。
2.教师跟踪听课。听同一位任课教师讲授的课程,重点督查教师的教学态度和教学能力。可以重点关注新教师及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学院排名靠后的教师。
3.班级跟踪听课。听同一个班级不同任课教师讲授的课程,重点督查班级的学习风气和学习成效。
三、听课管理
1.学校领导和职能部门领导经常性深入课堂听课,及时了解教学一线信息,检查教学秩序、教学方法和手段、教风学风情况等,不断加强和改进教育教学管理,促进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2.按学院进行分组听课。学院领导安排在本学院小组,部分机关部门领导按学科背景分组,每组联系人由所在学院主要负责人担任,制定听课计划,做好组织和协调工作。具体听课分组详见附件。
3.领导干部听课后,应加强与授课教师和学生的沟通交流,了解教学相关意见和建议,并填写《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及时将听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反馈给相关学院或部门,加强研究和解决。
4.全部听课结束后,由各听课组负责人收集汇总听课表,并召开教学交流会,对本组听课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和反馈。
5.各听课组于16周周二(12月24日)前,将本组领导干部听课后填写的《江苏海洋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听课计划、听课情况一览表、教学交流会纪要、听课总结的电子文档和纸质版材料一并提交至教学质量管理处。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85895106(6106)
江苏海洋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