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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苏海洋大学关于推进专业认证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4年12月04日 16:26  

江苏海洋大学关于推进专业认证

工作的实施方案


专业认证是国际通行的教育质量保证制度,是高等学校加强专业内涵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推进我校专业认证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以及《江苏海洋大学专业评估和专业认证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实际,提出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服务海洋强国战略、一带一路建设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遵循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理念,以专业认证为抓手,推动高质量专业发展不断增强专业核心竞争力、行业影响力和社会贡献力。

二、推进思路

(一)全面启动

学校所有本科专业要深入落实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教育理念,牢固确立全面质量观,根据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专业认证标准,有计划、有步骤推进专业内涵建设认证工作,积极开展相关学习调研、自评自建等各项工作

(二)分类实施

鉴于学校本科专业多样性,在推进专业认证过程中遵循分类实施的原则。所有工科类专业属于工程教育认证受理范围的,均应参加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所有文科类专业属于新文科教育认证受理范围的,均应参加新文科教育认证鼓励条件的专业申请参与社会认可度国际专业认证

(三)分步推进

各专业自评自建基础上,学校每年将根据专业认证进程,组织实施校内专家评审,并在此基础上分批遴选进度与质量相对领先的专业,进行重点培育,努力提高认证申请的受理率和通过率。

三、目标任务

通过推进专业认证工作,进一步完善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强化专业办学特色优势,到2028年力争通过认证专业总数达到15个以上,其中工程教育认证专业11个以上

(一)加强学习调研和工作规划

学校对专业认证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不定期举办专业认证培训工作。各学院应组织教师和管理人员深入学习、全理解相关认证的标准和细则,准确把握专业认证的本质内涵和总体要求,并在深入调研基础上,根据学校总体安排,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规划,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

(二)开展对标建设和自评自建

专业要专业认证为契机强化主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学生发展、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课程目标、师资队伍、支持条件等方面,全面审视现有专业人才培养过程,构建面向产出的人才培养体系,健全和落实以课程质量评价为核心的教学质量内部评价机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专业建设持续改进。

(三)落实分工负责和统筹实施

根据江苏海洋大学专业评估和专业认证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专业认证工作体系。学院成立专业认证工作负责制定认证工作具体方案,组织和实施相关专业的认证申请、自评报告撰写、材料整理专家进校考查等各项工作。教学质量管理处作为专业认证牵头组织部门,负责做好总体规划制度建设,并协同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全力配合、统筹支持和保障专业认证工作的有序开展

(四)承担公共课程教学和公共实验平台建设的学院和单位,要按照认证专业提出的工作要求,及时完成课程教学大纲(含实验教学大纲)的修订、编制工作,及时提供各类文档资料。

四、工作进程安排

(一)开展认证预申请

学校每年结合认证机构相关工作安排,适时启动专业认证预申请工作,组织符合条件的专业对照认证标准和要求撰写认证申请书,并做好相关支撑材料的整理准备工作。

(二)遴选重点培育专业

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对预申报专业情况进行评审,形成整改意见,并择优确定推荐正式申请认证的专业名单,加强针对性建设和培育。

(三)提交认证申请

各相关专业根据评审整改意见,制定整改方案,组织修改和完善认证申请材料,并按照认证机构通知要求,正式提交认证申请书

(四)提交自评报告

专业收到认证申请受理通知后,对照认证标准对专业的办学情况、教学质量和质量保障机制进行全面自评,认真撰写自评报告,为每一项陈述进行举证,提供支撑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认证机构。专业根据认证委员会的审核意见及结论,及时提交补充材料。

(五)专家现场考查

专业收到认证现场考查通知后,根据认证机构工作步骤和具体要求,围绕认证材料、教育教学条件与保障等方面,校院两级共同制定考查方案,做好专家进校前的全面准备工作,确保专家现场考查顺利进行。

(六)推进持续改进

建立完善持续改进的管理机制通过认证的专业,在有效期内每年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提交改进报告,采取有效措施保持认证状态,推进质量文化建设,确保认证有效期连续性。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协同推进

专业认证是一项系统工程职能部门和学院高度重视专业认证工作,及时为专业认证工作提供必需的软硬件支持;承担认证专业教学任务的相关学院积极配合,及时提供支撑材料,确保质量。

(二)加大培训力度

学校和学院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多层面的专业认证培训工作,定期召开相关工作研讨会,帮助教师和管理人员加深对认证理念、政策、标准、程序、要求等方面的了解,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三)保障经费投入

1. 学校对参加认证的专业优先保障建设经费投入,根据需要加强实验室建设,确保专业教学条件达到专业认证要求。

2. 学校设立认证准备专项经费,主要用于专业认证相关各类考察调研、专家咨询及评审费、会议费、材料印刷费等支出。根据认证进展情况,对获批学校认证重点培育的专业,给予前期工作启动经费4万元;对获得受理的专业,给予工作经费3万元;自评报告审查通过后,给予3万元现场考查准备经费。复评专业对获得受理和现场考查两个环节给予相应专项经费支持。

(四)实施教学奖励

学校根据专业认证工作进展及相关人员实际贡献大小,在绩效分配、教师职称评审、岗位聘任工作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倾斜政策,并根据《江苏海洋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奖励办法》发放相应教学工作奖励。

、其

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学质量管理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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