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的总体安排,我校决定于5月02日至5月11日(第10、11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学校教学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宁晓明
副组长:吴明忠 李纪明
成 员:丁兆奎 孙国红 隋福利 张根友 赵 巍
各教学单位应成立以院长(主任)为组长的检查小组,做好期中教学检查的落实工作,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1.常规检查
(1)整体教学运行状态。
(2)理论教学。
2.毕业设计(论文)(重点)
(1)2017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开题、评阅、答辩、成绩评定及撰写质量。
(2)2018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及进展情况。
3.试卷和补考试卷
4.教案和作业
5.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
三、检查的程序和方式
1.教学质量管理处会同教务处对学校的总体教学秩序进行面上检查,包括教师上课情况、师生出勤率及迟到早退情况等。
2.各教学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安排常规检查,并就重点检查项目开展全面检查。
3.教学质量管理处将根据本次教学检查的工作重点,开展以下专项检查(具体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1)组织对2017届、2018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进行专项检查。
(2)组织对上一学期的试卷和补考试卷、本学期的教案和作业进行检查。
(3)组织对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4.听课
(1)各教学单位在近期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领导、同行教师(专家)听课,各系(教研室)要认真组织本系(教研室)教师听课,并填写听课记录,听课评价表由各教学单位留存。
(2)继续开展领导干部听课周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5.教师自查与系(教研室)自查
教师对个人的教学情况进行总结,填写《期中教学检查教师自查表》(已结课及刚开课的课程除外),在个人自查的基础上,以系(教研室)为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对照期中教学检查教师自查表,实事求是地做出评价。
6.教学质量管理处牵头召开学校层面的教师和学生座谈会,各教学单位召开本单位的教师和学生座谈会。
四、时间安排
第9周:各教学单位制定工作计划,部署相关工作,并以书面形式将期中教学检查安排(附电子文档)于4月27日之前报教学质量管理处质量科备案。
第10、11周:学校检查组进行常规检查和专项检查,并按照各教学单位的工作计划检查落实情况。各单位按照工作计划集中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对检查结果及时汇总、反馈和整改,并将总结材料(《淮海工学院期中教学检查总结表》)于5月25日之前以书面形式(附电子文档)报教学质量管理处质量科备案。
各教学单位应充分重视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学检查计划和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认真研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落实。
淮海工学院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