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期初补考工作,根据学校的整体部署,教学质量管理处会同教务处决定对全校期初补考工作进行全面巡视。现就期初补考巡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巡视时间
8月27日—8月31日
二、巡视地点
整个补考巡视以苍梧校区为主,具体地点由联络员提前一天告知巡视人员。
三、巡视人员
1、带队领导:教学质量管理处和教务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
2、巡视人员:教学质量管理处和教务处相关科室成员。
具体分组见《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初补考巡视分组安排表》(附件1)。
四、巡视要求
1、带队领导和巡视人员根据联络员通知按时到达巡视地点。
2、根据《淮海工学院考试工作实施细则(淮工院发﹝2016﹞221号)》相关规定,巡视人员要认真履行巡考职责,并认真填写《考场巡视情况登记表》(附件2)。
3、巡视结束后,由联络员向教学质量管理处教学质量科提交当天巡视记录。
附件:1、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初补考巡视分组安排表
2、考场巡视情况登记表
教学质量管理处 教务处
2018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