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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2018-2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2018年06月05日 17:34  

 各教学单位: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的总体安排,我校决定于502日至511日(第1011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学校教学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宁晓明

副组长:吴明忠  李纪明

成 员:丁兆奎  孙国红  隋福利  张根友   

各教学单位应成立以院长(主任)为组长的检查小组,做好期中教学检查的落实工作,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1.常规检查

1)整体教学运行状态。

2)理论教学。

2.毕业设计(论文)(重点)

12017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开题、评阅、答辩、成绩评定及撰写质量。

22018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及进展情况。

3.试卷和补考试卷

4.教案和作业

5.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

三、检查的程序和方式

1.教学质量管理处会同教务处对学校的总体教学秩序进行面上检查,包括教师上课情况、师生出勤率及迟到早退情况等。

2.各教学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安排常规检查,并就重点检查项目开展全面检查。

3.教学质量管理处将根据本次教学检查的工作重点,开展以下专项检查(具体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1)组织对2017届、2018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进行专项检查。

2)组织对上一学期的试卷和补考试卷、本学期的教案和作业进行检查。

3)组织对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4.听课

1)各教学单位在近期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领导、同行教师(专家)听课,各系(教研室)要认真组织本系(教研室)教师听课,并填写听课记录,听课评价表由各教学单位留存。

2)继续开展领导干部听课周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5.教师自查与系(教研室)自查

教师对个人的教学情况进行总结,填写《期中教学检查教师自查表》(已结课及刚开课的课程除外),在个人自查的基础上,以系(教研室)为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对照期中教学检查教师自查表,实事求是地做出评价。

6.教学质量管理处牵头召开学校层面的教师和学生座谈会,各教学单位召开本单位的教师和学生座谈会。

四、时间安排

9周:各教学单位制定工作计划,部署相关工作,并以书面形式将期中教学检查安排(附电子文档)于427日之前报教学质量管理处质量科备案。

1011周:学校检查组进行常规检查和专项检查,并按照各教学单位的工作计划检查落实情况。各单位按照工作计划集中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对检查结果及时汇总、反馈和整改,并将总结材料(《淮海工学院期中教学检查总结表》)于525日之前以书面形式(附电子文档)报教学质量管理处质量科备案。

各教学单位应充分重视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学检查计划和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认真研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落实。

 

淮海工学院

                                    2018418

 

 

 

 

 

 

 

 

 

 

 

淮海工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84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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