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校教学督导组: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质量管理和过程监控,根据《关于开展2018-2019 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本科教学检查的通知》(淮工院办〔2019〕4号)要求,现就期中教学专项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全校期中教学专项检查于4月22日—4月26日进行。检查组进入各教学单位的时间详见下文。
二、检查地点
专项检查在各教学单位进行,具体场地请各单位负责安排。
三、检查人员及分组情况
校教学督导组负责专项检查,具体分组及安排如下:
1.分组情况
第一组:刘平昌(组长) 钱保华 马桂珍
第二组:张林维(组长) 刘传祥 芦海英
第三组:徐 敏(组长) 宁 伟 邢建辉
第四组:杨 敏(组长) 许 韦 吴美玉
第五组:陈怡南(组长) 全黎明 姚铁明
秘 书:田 美 赵婧宇
2.具体安排
学院 分组 日期 |
第一组 |
第二组 |
第三组 |
第四组 |
第五组 |
4月22日 |
研讨 |
4月23日 |
测绘与海洋信息学院 (全天) |
土木与港海工程学院(全天) |
化学工程学院(全天) |
海洋生命与水产学院(全天) |
计算机工程学院(全天) |
4月24日 |
机械与海洋工程学院(全天) |
法律与公共管理学院(全天) |
文学院 (全天) |
商学院 (全天) |
电子工程学院(全天) |
4月25日 |
理学院 (全天) |
艺术学院 (全天) |
体育学院(上午) 海洋环境与资源学院(下午) |
外国语学院(国际学院)(全天) |
药学院(全天) |
4月26日 |
总结 |
(注:上午:08:10—11:30,下午:14:10—17:30)
四、检查内容
本次专项检查内容为2018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实习材料。
五、检查方式
以现场抽查材料为主,每个教学单位抽查一个专业一个班级。
六、检查要求
1.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安排,指定专人负责,提前开展工作。
2.请各教学单位提供2018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实习相关材料及目录。
2018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实习材料包含实习计划、实习总结、实习日志、实习报告及学生成绩考核登记簿等材料。
3.请校教学督导组在检查结束后,以小组为单位,于5月8日之前向教学质量管理处教学质量科提交专项检查表、汇总表及工作总结。
4.教学质量管理处教学质量科及时对专家抽查意见集中整理,对检查情况全面总结,最终形成书面报告。校教学督导组组长在全校期中教学检查总结会议上重点反馈专项检查情况。
5.请各教学单位根据校督导组专家现场反馈意见,及时进行改进,并于5月17日之前向教学质量管理处教学质量科提交《淮海工学院期中教学专项检查整改报告》(从教学质量管理处网站下载)。
在此次期中教学专项检查中,如发现严重问题,请校教学督导组、各教学单位按程序报送教学质量管理处,按照《淮海工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处理。
教学质量管理处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