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有关部门:
为维护正常教学秩序,提高本科教学质量,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的总体安排,学校决定4月15日至4月26日(第9、10周)开展期中本科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期中本科教学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严云洋
副组长:吴明忠 李纪明
成 员:丁兆奎 孙国红 隋福利 张根友 赵 巍 掌 明
2.各教学单位应成立以院长(主任)为组长的检查小组,做好期中本科教学检查的落实工作,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检查内容
1.常规检查
(1)整体教学运行状态。
(2)理论教学。
2.专项检查
(1)2018届毕业生毕业实习的组织管理工作。
(2)2018届毕业生毕业实习的全部材料。
三、检查方式
1.教学质量管理处会同教务处对学校的总体教学秩序进行面上检查,包括教师上课情况、师生出勤率及迟到早退情况等。
2.各教学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安排常规检查,并按照《淮海工学院生产(毕业)实习管理规定》(淮工院发〔2016〕177号)文件的有关要求,对2018届毕业生的毕业实习材料进行全面自查。
3.校教学督导组将对2018届毕业生的毕业实习开展专项检查,每个教学单位抽查一个专业一个班级(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继续开展领导干部听课周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各教学单位在近期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领导、同行教师(专家)听课,各系(教研室)要认真组织本系(教研室)教师听课,并填写听课记录,听课评价表由各教学单位留存。
5.教师对个人的教学情况进行总结,填写《期中教学检查教师自查表》(已结课及刚开课的课程除外),在个人自查的基础上,以系(教研室)为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对照期中教学检查教师自查表,实事求是地做出评价。
6.教学质量管理处牵头召开学校层面的教师和学生座谈会,各教学单位召开本单位的教师和学生座谈会。
四、时间安排
第8周:各教学单位制定工作计划,部署相关工作,并以书面形式将期中本科教学检查安排(附电子文档)于4月12日之前报教学质量管理处质量科备案。
第9、10周:学校检查组进行常规检查和专项检查,并按照各教学单位的工作计划检查落实情况。各单位按照工作计划集中开展期中本科教学检查,对检查结果及时汇总、反馈和整改,并将总结材料(《淮海工学院期中教学检查总结表》)于5月8日之前以书面形式(附电子文档)报教学质量管理处质量科备案。
各教学单位应充分重视本次期中本科教学检查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学检查计划和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认真研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落实。教学质量管理处将根据专项检查情况,酌情安排跟踪检查。
淮海工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9年4月10日